如何理解质权的物上代位权

作者:安庆桐城市律师 时间:2023-09-15 联系电话:15555555523(123中8个5,微信同号)
关于如何理解质权的物上代位权的问题,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:
律师解答
对于质权的物上代位权的理解如下:质权人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可能危害其权利时,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担保。在出质人不提供时,质权人有权以该质物提前清偿。
法律依据

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三十三条
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,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,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;出质人不提供的,质权人可以拍卖、变卖质押财产,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、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。